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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转载]人文篇~感人!捡了弃婴却丢了爱情 “未婚爸爸”养育弃婴4年


国际 三岸两地 2013-07-24 12:00 新闻由联合日报提供


●未婚的张军领孤身带着一名4岁多的女儿。
■ ●未婚的张军领孤身带着一名4岁多的女儿。
【中国23日讯】租住在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街道上张村的一名未婚男子张军领(35岁)于4年前捡回一名弃婴,为抚养这名弃婴,女友与他分手;为了让弃婴得到更好的照顾,他靠自己微薄的工资,把弃婴送到周托班。张军领只是一名普通的保安员,却有着不普通的精神。


下班路上听到小孩哭声

2009年5月的某天晚上,当时做小生意的张军领骑车到中平能化集团四矿附近办完事回家时,听到路边传来一阵小孩的哭声。他循声找去,只见路边沟里有一个小包裹,包裹里有一个女婴正张着嘴大哭,包内一张字条显示小女孩的出生日期为3月16日。他没有多想,就将小女孩抱回自己租住的平房,他说:“孩子是无辜的。”
那时,张军领有一名要好的女朋友,孩子抱回家后,俩人带着小家伙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孩子没有任何缺陷,“小孩长得可漂亮了,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很多人见了都说像四川或者新疆那里的,不像咱们这里的人”。

女友母亲3万元卖弃婴
起初,两个人都挺喜欢这个孩子,家里人也没反对,抱回家不到一个月,张军领就托关系给她上了户口,并取名张义敏。有了孩子后,女朋友专门在家负责照看,张军领则外出打工挣钱养家,但这样的日子却只持续一年多。
2010年底,张军领女友的母亲在没有告知他的情况下,将张义敏以3万元人民币(约1万5千令吉)卖给别人。得知此消息后,张军领辗转找到买家把张义敏要了回来,此举惹怒女友的母亲,在女友家人的一致反对下,加上张学领死活不愿放弃孩子,即将谈婚论嫁的一对情侣因此分道扬镳。

收养只因有相同经历
为了一个捡来的孩子,失去原本要结婚的女朋友,这样做值吗?面对记者的疑惑,张军领显得很平静:“孩子让我遇见了,就是缘分。我抱回来是为了养她,不是为了钱,如果真的那样,我也不配做一个人了。去年曾经有一个人出10万元人民币(约5万令吉)想买敏敏,我没答应,也不可能答应。这孩子我是不会卖给别人的,再苦再难我也要把她养大。”

张军领老家在叶县龚店镇,从小没有母亲,父亲一人将他和哥哥养大。张军领说,当初之所以将孩子抱回来,其实潜意识里也受到自己经历的影响,“我们都是苦命的孩子”。有时候张军领晚上临时加班,就只能让敏敏一个人在家;下班回来后看到敏敏尿湿了床,睡在湿漉漉的床上,睁着眼一声不吭,他心疼地流下了眼泪。

自责让女儿受罪
张军领自责地说:“虽然敏敏比我小时候幸福,可是跟着我,她也受罪了。”女朋友离开后,没人照看孩子,无奈之下,张军领把女儿送到一家托儿所。去年6月份,在离工作单位不远的地方,张军领为3岁的张义敏找一家幼儿园。
每逢周一至周五,张义敏由幼儿园里的老师照看,周末张军领将其接回来,“我下班一般都到夜里十一、二点了,孩子扛不住,我经常先把她放在人家店里睡觉,等我下班了再抱着回家”。

租住偏房又黑又小
张军领租住的地方是一间又黑又小的偏房,室内光线很暗,昏黄的灯光很想为这间房子增添光亮,可是于事无补,这里就是他们的家。有时候张军领晚上临时加班,就先把敏敏哄睡着,然后自己再出去。
在房间靠近门口的地方放的是一些锅和碗,由于长时间没用,这些餐具上都蒙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张军领指着这些餐具说:“以前在我这里吃饭的人很多,后来孩子小做不了饭,我就不让他们在我这里吃饭了,好久没做过饭了。”

希望好心人伸援手
现在张军领每天要做两份工作,一份是娱乐场所的保安员,另一份是在广告公司做兼职,从早上8时到凌晨2时都在工作,星期天的时候张军领还要带着敏敏一起去上班。在张军领工作的时候,敏敏就自己在旁边玩,她不愿意离开她的爸爸,哪怕爸爸工作时不能抱着她,她也要跟爸爸呆在一个房间里。
每月拿着2千多元人民币(约1千令吉)工资,张军领要精打细算:孩子的学费、房租、吃喝拉撒、电话费等,“虽说现在的生活也能过下去,但敏敏越大就越需要钱,孩子上学也是个大事,我现在就想能有个幼儿园义务帮我照看一下,或者能有好心人资助我们几年,趁这段时间,我再另外打份工干点别的、存点钱,一定要把敏敏抚养长大了”。


资料来源:http://cnews.cari.com.my/news.php?id=42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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