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讯)大马关税局消费税组主任苏柏马念指出,明年4月1日落实的消费税制度,是一个累进模式。
他说,由于人们在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议论累退税(Regressive tax)与累进税(Progressive Tax),导致消费税制课题变得复杂。
他说,在累退税制下,中低收入群将负担很多税务,但在累进税制下,高收入群缴付更多税。
苏柏马念向马新社指出,消费税是根据消费征税,而不是一些人误解的根据收入征税,这意味被征消费税的货品或服务的花费越多,就得付更多的税。
“当一些人认为消费税以收入为根据,就造成混淆。如果消费税是根据收入而定,每项增值税或消费税将成为累退,对中低收入群带来负担。”
他解释,当所有物品或服务都没有豁免消费税时,那可被视为累退式。
照顾中低收入群
“当消费税制落实时,很多物品将豁免或是零消费税,这是为了照顾中低收入群。”
他说,根据中低收入群的消费模式,他们较少花费在非必需品或服务,或没有豁免消费税的物品。
针对公众对消费税制感到担忧的问题,苏柏马念指出,一些人担心消费税制与现有的销售与服务税,一起执行。
“消费税将取代销售与服务税。消费税与销售与服务税一起执行,是一大误解。若此事属实,那将为人们带来负担,并且是累退式的。”
他说,政府希望通过消费税制,重组国家税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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