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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7日星期六

【转载】大马篇~ 纳吉被控4项控状 纳吉皆不认罪



纳吉被控4项控状


(吉隆坡4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因涉嫌滥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3项刑事失信罪和1项贪污滥权的罪名,惟他否认所有罪名。
高庭將此案定于今年8月8日过堂,並择定在明年2月18日至3月15日,一连19天审讯。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苏菲安批准纳吉以100万保释金、两名担保人以及交出国际护照,保外候审。
纳吉是今早8时30分被带到吉隆坡法庭大厦,他先是在地庭面控,过后案件直接移交至刑事高庭审讯。

根据第一至第三项控状,纳吉被控分別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以及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在大马伊斯兰银行,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及財政部长,获得委託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但却涉嫌刑事失信,分別挪用当中的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以及1000万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少於2年至不超过20年、鞭笞与罚款。
另一项控状是指,纳吉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及財政部长,涉嫌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4200万令吉,以便给予政府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24条文下被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款额或受贿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这宗我国世纪大案由新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亲自出马,率领11人检控团队,负责纳吉的提控工作;另一边厢,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是我国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他率领5人律师团为纳吉辩护。
在通译员读出罪状后,总检察长汤米隨即向地庭法官拿督再纳阿比丁申请將案件转移到高庭审理。
纳吉是在昨日下午2时35分,因著SRC公司舞弊案在位於吉隆坡大使路的住家被反贪污委员会逮捕。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反贪会是在6月13日將1MDB调查报告提交予总检察署,总检察长汤米在研究后,今日將纳吉控上法庭,这也是我国首个前首相被控的案件。
纳吉与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早前先后到反贪会,纳吉之前曾於今年5月22日和24日两度被传召前往反贪会录供,而罗斯玛则於6月5日被反贪会传召录供,针对SRC国际公司將4200万令吉存入纳吉个人户头一案接受调查。
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和1项贪污滥权
第一项:涉27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
纳吉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財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27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少於2年至不多於20年、鞭笞与罚款。
第二项:涉5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
被告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財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5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少於2年至不多於20年、鞭笞与罚款。
第三项:涉10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
被告在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財政部长,获得委托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涉嫌刑事失信挪用当中的10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
刑罚: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少於2年至不多於20年、鞭笞与罚款。
第四项:涉4200万令吉的贪污罪
被告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即身为首相与財政部长,涉嫌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以便给予政府保证,把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条文,可在同一条法令24条文下被罚。
刑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汙款额或受贿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总检察长汤米汤马斯从另一个出口低调进入法庭,他亲自率领检控团队,负责纳吉的提控工作。
纳吉在吉隆坡法庭大厦第4楼的第2刑事地庭面控,而负责审理此案的將是最资深的地庭法官拿督再那阿比丁,之后此案將移交至刑事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承审。
纳吉於早上9时面控,惟法庭內外依然非常「热闹」,陆续有民眾前来法庭一探究竟,庭內厅外人山人海,也有巫统资深党员欲进入法庭观看法庭面控,却被警员阻止。
早上7时30分,大批媒体和纳吉支持者就已经挤爆法庭,早上6时30分,已经有大批媒体摸黑到法庭佔位子,等待法庭开门。
资料来源: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49964






被控4项控状 纳吉皆不认罪

前首相纳吉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及1项贪污罪,而纳吉在高庭法官拿督英德拉莫哈末苏菲安面前,否认4项控状。
纳吉在地庭被控4项控状,包括了(1)涉27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2)涉5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3)涉10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以及(4)涉4200万令吉的贪污罪。
而纳吉在稍后转入高庭时,向法官表示不认罪。
另外,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向法庭建议,让纳吉以40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另无需其他附带条件。
资料来源: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49965






纳吉以100万保释金2担保人保外候审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保释金成了法庭上的焦点,控辩方双方花了约1小时爭论保释金额,控方建议保释金为400万令吉,但辩方以纳吉和妻儿的银行户头遭冻结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结果高庭批准纳吉以100万令吉保外。
经过一番爭辩后,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苏菲安允许纳吉以100万令吉、2名担保人和交出纳吉两本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不但如此,高庭也允许纳吉今日先支付50万令吉保释金,並在7月9日下午3时前付清另一半50万令吉。
纳吉被提控后,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向高庭建议將纳吉的保释条件定为400万令吉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
不过,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反对,认为该保释金数额过高。
沙菲宜立即向高庭法官求情,要求將保释金降至50至80万令吉之间,並附上2名担保人和交出纳吉的两本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他说:「纳吉和妻儿的银行户头都已经被冻结,因此要求400万保释金是不公平的。」
然而,汤米汤姆斯认为,法庭不能够低估这项涉及42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案,因此案在全球已被广为人知,已让大马蒙羞。
他说,儘管纳吉面对的是不能保释的罪名,但总检察署並没有反对然纳吉进行保释。
沙菲宜要求法庭考虑到纳吉过去一直为民服务,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额,同时纳吉过往没有任何案底,就连交通违规行为方面的纪录也是毫无瑕疵的。
沙菲宜也建议法庭,以纳吉的房屋地契来取代400万令吉保释金的要求,却遭到法官苏菲安的拒绝。
他告诉法庭,纳吉的两名孩子將是纳吉的担保人,也告诉法庭,纳吉正向亲友筹集保释金,但金额不足400万令吉。
法官苏菲安表示,其实400万令吉保释金是在合理的范围內。
最后,法官苏菲安在考虑各方因素和双方陈词后,允许把保释金降至100万令吉。

休庭后,纳吉的幼子季平以及女儿诺雅娜作为纳吉的担保人,季平和诺雅娜隨即前往吉隆坡法庭大厦底层的马来亚银行提出50万的现金,作为保释父亲的保释金。
资料来源: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49967




上庭声称自己无辜后 纳吉再发文:大马人仍支持我
(摄影:黄良儒)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昨日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及1项贪污罪,他否认全部4项控状,並在保释后声称,自己没有犯罪,是无辜的。
纳吉今早在社交媒体再度发文,重申自己是清白的,將坚强面对司法的公正审讯,祈求上苍还他一个公道。
他也说,在过去的24小时,无论在反贪会总部、法庭或社交媒体,仍然看见大马人民支持他。
「我感动了,就连那些曾经对抗我的人都支持我。他们促请政府公平对待我,並遵守法律。」

他说,这些支持的话语在他面对世间挑战时,显得意义非凡。


(摄影:黄良儒)
(摄影:黄良儒)


他强调,从政42年来,都是为了人民和巫统奋斗,却换了被迫害的代价。
「如果为了国家和谐、人民福利,我愿意付出被迫害的代价。」

他也感谢不离不弃的支持者和家属,並感谢反贪会官员和保安部队人员的专业,在被扣留时获得良好和受尊重的待遇。
资料来源: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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